台州市机关服务中心黑白高速复印机租赁服务采购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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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二条,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1号),本项目属采购限额标准以下自行采购范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二条,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依照本单位内控和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就工作需求,拟租用黑白高速复印机2台,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前来比选报价。 一、项目名称 台州机关服务中心黑白高速复印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控制价(投标人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单张价格不得高于:黑白0.04元/张/A4、0.08元/张/A3)。 三、租赁打印机数量及技术参数 租赁黑白激光复印机2台
四、谈价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报价表(报价表格式、项目等应与附件保持一致,加盖公章)。 3.供应商提供参加比选报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谈价截止时间及谈价文件递交地点: 1、谈价报价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谈判截止时间 2、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3、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4、报名方式:可发送邮件至594717379@qq.com进行在线获取。 5、谈价开始时间、地点: 本次谈价将于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上午09:30在浙江省台州市政府大楼326会议室开始进行,请在谈价当日09:00至09:30将谈价文件送达谈价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六、评判方式 报价文件必须符合采购公告第二、三、四条文件要求,以最低价评标法进行评标。 七、供货及售后要求 1.中标人需免费提供租赁复印机所需的耗材; 2.中标人需提供7*24小时的叫修服务; 3.中标人接到招标人叫修通知后1小时内需到达现场进行维修,非零件损坏的故障必须在开始维修2小时内排出解决,零件损坏故障中标人必须在48小时内排除故障,如48小时内未能解决、需协调一台设备临时使用。 4.租赁周期为2年。 八、验收要求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送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后向招标人申请验收,招标人根据采购文件第四条的内容对复印机进行验收。如验收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提供的复印机未能满足技术参数要求或开机使用存在故障,中标人应立即自行更换新设备,直到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前,招标人有权从第三方处临时租赁复印机,所有因租赁设备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九、付款方式 1.租赁费用按每月复印机复印数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 2.每3个月抄表一次,使用部门确认数据后,中标人开出增值税发票,使用部门收到发票后30日历天内给予付款。 注:投标人报价包含墨粉、装订耗材、设备维修、设备运输、人工、开票税费等相关费用,合同金额不再另行增加。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受理采购文件相关质疑及答复) 采购人名称:台州市机关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42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6-88511011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6-8851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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