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信息 > 事务管理

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组织召开《公务用车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编制第三次讨论会
发布日期:2024-04-09 15:30 来源:市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浏览次数:

3d6163857bff59eab0c701a67dc5463e_edit_519383504076996.jpg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公布机关事务领域省级标准“揭榜挂帅”项目的通知》,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的《2023年第三批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作要求,结合前期省标征求意见反馈情况,近日,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省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牵头组织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湖州市吴兴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杭州长运集团、台州玉环市、三门县机关事务中心等相关项目组成员及专家代表近30人在湖州市吴兴区召开《公务用车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编制第三次讨论会

  省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主任陈真祥对此次讨论会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认为此次会议形式新颖、内容充实、印象深刻。他指出,讨论会是一个良好的工作交流方式,全省公车系统要形成定期保障沟通协商机制。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伟林强调,《公务用车服务规范》的编制应当遵循“好用、管用、实用”的原则,确保标准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有效应用。这一观点得到了与会人员的广泛认同,并引发了积极的讨论。
会上,省标准化研究院项目责人郑玲主任详细介绍了《公务用车服务规范》前期意见征求反馈情况以及后续工作计划。与会人员就全省73条意见进行逐一讨论,形成了《公务用车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送审稿。这一过程不仅体现了民主协商的精神,也确保了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据了解,《公务用车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编制项目是全省公务用车领域首个立项的省级地方标准。此次讨论会的召开,标志着《公务用车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编制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