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规范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装潢项目及费用的通知》,出台《南京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监管暂行规定》,为全市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提供政策支撑,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法治化和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务用车集约节约管理效能。 健全制度机制,强化规范管理。制定出台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为全面提升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依法管理、规范使用水平,做到统一管理、经济适用、节能环保、规范高效提供了政策支撑,进一步健全了公务用车管理法规体系。根据各部门职能定位,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在公务用车运行监管中的职责,压实责任,强化协作,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出行提供高效、规范、有力保障。 理顺运行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按照依纪依法、保障公务、规范管理、集约节约的原则,全面加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监管,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平台化、信息化、标识化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管理。梳理公务用车违规违纪违法情形负面清单,为公务用车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提供明确的行为边界,并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投诉受理和违法抄告等四种方式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于车辆运行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 立足集约节约,强化标准规范。坚持把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贯穿于制度拟制全过程,有效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延续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要求,把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除外)配备更新费用列入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预算,并明确“处置一辆、更新一辆”原则,落实公务用车年度配备更新计划,提升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集约化节约化水平。加强各类公务用车装潢管理,对于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已确定由供应商配送装饰的新购车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装饰装潢;对于合同中明确供应商不附赠装饰且确有必要进行装饰的新购车辆,根据车辆价格、车辆型号等规范了装饰装潢金额和内容,并明确相关费用在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中列支。 下一步,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作,在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路径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新出台的制度文件落到实处,确保公务用车管理更标准、资源利用更节约、运行监管更完善、公务出行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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