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理论研究

打造绿色节约型机关的思考与实践
发布日期:2022-04-12 15:15 来源: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节约是我们中华民族的老传统。节约对一个国家来说尤其重要,因为我们的发展是建立在对资源高度消耗的基础上的。建设节约型机关,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和重点领域。在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新形势下,机关事业单位在节约型机关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近年来,台州市全方位发力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控成本、讲绩效、提效能,聚焦资产管理、经费管理、节能管理等重点领域,加强资产统筹整合,大力压减经费支出,倡导节约能源资源,培育节俭机关文化,全力打造绿色节约型机关,有力保障了机关节约高效运转。

  一、建设节约型机关的现实意义

  节约型机关建设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继承和发扬勤俭节约优良传统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党政机关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行政效能的有效途径,关系党和政府形象、党心民心向背,对全社会都将起到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创建节约型机关为载体,在党政机关统筹推进绿色办公、绿色出行、绿色建筑、绿色数据中心等行动,努力形成一批有特色、有示范、有引领、有成效的节约型机关,使党政机关成为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行动的引领者,能源资源节约工作模式的输出者,生态环境保护的推动者,不仅可以进一步节水、节电、节粮、节油、节纸等,节约财政支出,保证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提高行政效能,而且还能促进社会节能意识的提高和节能技术的推广,引导带动全社会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浓厚氛围的形成,对促进全社会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风气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等相继出台,而《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明确指出要坚持集约高效原则,推进资产集中统一管理、资源统筹调配,提高资金、资产、资源的配置效率,严控机关运行成本,持续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国管局提出,“十四五”期间要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全面推广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制度,逐步建立起“统一布置、分级负责、逐级统计”的工作机制。省局《“十四五”时期全省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提出,要严格控制机关运行成本,主动适应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新常态,全面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力争全省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80%建成节约型机关。这说明节约型机关建设除了治理理念层面的转变,又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在运行保障的各环节贯穿和彰显节约型机关建设理念,实现服务保障更加集约高效、均衡优质。

  二、建设节约型机关存在的问题

  (一)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有些部门和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和作用认识不足,随意购置、出租、出售、报废国有资产,管理流于形式,清理固定资产时,相关手续不齐全,调账依据不充分,导致账物不符、账账不符;资产管理责任制不完善,对固定资产的取得、使用、保管、处置等环节未明确划分责任,实物财产账目不健全,存在重复购置、账外资产等现象;部分固定资产长期闲置未用,或使用率不高,资产效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导致有些国有资产被私人长期无偿占用,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

  (二)机关运行成本控制不够有效。财政预算编制不够科学、规范,财政支出也没有形成一个科学合理的标准;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部分采购事项未纳入年初预算或进行无预算采购,采购程序部官方,手续不齐备,造成运行成本偏高;重大资金支出事项缺乏民主决策机制,容易产生重大资金支出中事项效益不高问题;缺乏财政决算分析与绩效管理闭环,成本核算未纳入绩效考评的指标体系;绩效评估模式过多注重绩效形式而忽视其效率,缺乏对决策成本、运行成本、组织成本和沉淀成本等一套评估体系,导致机关运行成本中无效成本过大。

  (三)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不够有力。1.职能未能理顺。自本轮机构改革以来,台州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职能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具体负责部门部分在机关事务中心、部分在府办。节能工作在机关事务中心的节能职能由府办委托授予,但部分县(市、区)无正式委托文件。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体制不顺畅,导致工作上推诿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缺乏考核刚性约束。目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未纳入对县(市、区)及市级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各单位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普遍不够,只能借助能源“双控”及生活垃圾分类条线督查工作加以推动,整体工作推动力度缺乏。3.节能管理机构不健全。节能工作组织机构不够全面,分管领导或相关管理人员普遍存在一人身兼数职,且因岗位调整等不稳定因素,使节能工作延续性不足,导致工作难提升、难到位、辐射不全面。节能管理工作专业技术要求高,节能管理人员较少、普遍年龄偏大、专业技术能力不足,节能工作难以进一步提高。

  (四)机关节约意识不够强。部分机关后勤服务的工作标准和相应管理制度对节能要求还不够高,有些单位及人员的节约意识还不够强,节能主动性、积极性不高;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外出或参加会议较多,导致食堂就餐人数无法精准控制,每餐饭菜供应量把握不准,往往略有多余准备;机关食堂饭菜价格相对比较优惠,个别就餐人员还有不够珍惜粮食的现象,取餐时菜量往往偏多,导致剩余;有时食堂的菜品安排、烹调口味与就餐人员的要求有一定差距,会出现菜肴“被动浪费”的现象。

  三、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建议和对策

  (一)推进统筹调配,打造“共享共用”

  1.统筹管理办公用房。建立办公用房智能图形管理系统,制作完备的产籍档案,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登记和集中管理,并对闲置办公房产实行阳光招租,节约政府办公成本。近年来,共清理腾退办公用房16万平方米,统一调剂使用8万平方米,完成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历史遗留房地产权证办理215宗、面积29.7万平方米,2016年来共出租闲置房产297宗,增加财政收入7367万元。

  2.规范处置国有资产。高效处置办公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改革竞拍方式,由现场竞拍改为网上竞价,增强竞拍企业的参与度,近年来共处置市级部门报废资产727批次,资产原值近3.16亿元,回收资产残值4185万元。组织专场拍卖22场次,总价评估价为215万元的废旧资产最终成交价达352万元,溢价率达63.8%。分类处置市属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以实物划转市社发集团拍卖、划转给当地政府、市政府收储、委托经营及拆除等五种方式,对355宗评估总价近3.9亿元的市属国有资产进行集中分类处置,所得资金注入国有公司。妥善处置市本级“飞地”房地产,将市本级在临海138宗、面积约5.5万平方米、价值近7000万元的房地产移交临海市政府。

  3.推进数字化管理。谋划建设数字楼管、资产管理应用场景,首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平台,设立公物共享仓模块,打造线上拍卖仓库和资产仓库,实现公物资产的调剂支配,进一步节约财政资金。同时,打造“电子仓管”模块,实施“电子监管”,打造全省首家规范化开展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平台,获评省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发展试点优秀市级部门重点项目二等奖。自平台开通以来,共开设账户254个,建立拟拍卖仓库4个,可调剂资产仓库2个,录入信息6375条,通过公物仓接收资产1936批次,调剂物资803件,节约财政资金近1700万元。

  (二)注重节俭支出,坚持“过紧日子”

  一是减少餐饮浪费。机关食堂建立用餐资格准入和会议培训等临时性用餐预约报备等制度,精准把握供应量,并供应小份菜、半份菜,减少剩餐浪费。开展“光盘”打卡行动,制定“光盘”积分奖励制度,发动党员干部争当“文明用餐”劝导员,及时纠正和劝阻食物浪费现象。将制止餐饮浪费工作纳入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和节约型机关创建范围,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今年以来,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管辖食堂食材采购进货总量同比下降约5%,餐厨垃圾由原来的每天约980公斤减少至约580公斤。

  二是严控经费支出。建立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严格执行机关运行经费开支标准,从严编制预算,节约使用资金,完善内控制度,再造审批流程,开展项目跟踪与绩效评估,真正把每一分钱花在刀刃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精简地点相同、对象重叠、内容相近的会议、培训、调研等公务活动,优先保障重点、刚需、紧急项目支出。2020年,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三公经费”压减5.8%,专项经费压减18%,会议费、培训费压减44%。

  三是全力降本减耗。推广“互联网+”办公系统,推行办公电子化、无纸化,减少纸质文件、资料印发数量,倡导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减少使用签字笔、纸杯、餐具、塑料袋等一次性办公用品。统筹节水、节电、节粮、节油、节纸等工作,在党政机关使用再生水,运用在绿化、景观喷泉用水、冷却塔用水、自动洗车、清扫、消防等方面,年均减少使用自来水约6万吨,节约财政资金20余万元;投入216万元,完成三个机关小区节水器具改造,年综合节水量在10万吨左右。台州市行政中心被评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党政机关节水型单位创建率100%。

  (三)深化节能创建,倡导“绿色低碳”

  一是建设绿色机关。开展绿色办公、绿色出行、绿色数据中心等行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在台州市行政中心打造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实现全市各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谋划建设数字绿色食堂应用场景,控制油烟排放指标,打造绿色健康高效的标准化食堂。目前,台州市党政机关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比例达42.7%,县以上行政中心绿色数据中心认证10家。

  二是推广使用新能源。加大节能改造力度,在市行政中心建成电动汽车分时租赁和充电桩系统一期工程、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等一批节能改造项目,为下一步在全市企事业单位推广节能改造工作做出示范引领。

  三是加强用能管理。不断加强能源管理体系建设,通过节能监测、能源审计、能效对标、管理评审、节能技改、节能考核等措施,实现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重点监管。探索开展零碳公共机构创建,制定近零碳排放目标,通过会议培训碳中和、零碳示范单位创建、第三方认证评价等方式,推进公共机构能耗双控工作,力争到“十四五”末,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较“十三五”未下降7%以上。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