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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公物仓建设 盘活闲置资产
发布日期:2022-10-26 10:31 来源:中国机关后勤 浏览次数:

  2021年,为推进“十四五”时期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国管局编制出台了《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提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深化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持续加强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集中统一管理”“优化资产配置”“推进资产共享共用”等要求。建设公物仓是落实以上要求的重要举措之一。

  公物仓建设背景

  在传统的资产管理中,各类资产通常在单位内部封闭运行,资产配置也多以重新购置为主。在财务会计制度的约束下,这种资产管理模式导致了各单位间资产配置不均衡,较难实现单位间资产共享,形成了国有资产闲置与短缺并存、相同资产重复购置的情况,造成了经费紧张与低效使用,影响工作效率。

  建立公物仓,通过集中管理、统筹调剂、循环共用、统一处置等方式,盘活存量、减少增量,促进资产节约集约使用,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实现资产利用效益最大化。在提高资产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的同时,减少了财政资金的支出,既达到了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也实现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管理目的,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向集约化发展。

  2020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明确,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增加“承担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制度和办法”职能职责。自治区财政厅将位于呼和浩特市的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实体公物仓移交管理局管理。该实体公物仓由财政厅于2019年利用管理局管理的闲置办公用房改建而成,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建成后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原因一直未对外挂牌使用,直至移交管理局管理前,该实体公物仓未存放任何国有资产。

  推进公物仓建设的难点

  建设公物仓能够高效管理国有资产,盘活闲置资产,达到降低行政成本的目的,但是在实际建设使用过程中也存在着管理权限不明、制度缺失、专业人员缺乏等问题。

  职能交叉,管理权限不明确。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后,管理局增加了管理自治区本级国有资产职能;财政厅也拥有“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管理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职责。2021年4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也仅对国家层面的财政部门和机关事务部门就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进行了分工,未明确各系统行业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的职能职责。

  缺乏相关制度,顶层设计难以实现。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后于2021年废止。截至目前,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自治区层面,都没有一部指导公物仓建设的制度文件,这就导致在进行公物仓的顶层设计时缺乏依据。

  缺乏专业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建立公物仓旨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需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因为仓内资产包括了各种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特殊设备等,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处理资产使用性能鉴定、资产日常和专业维护与保养等能力,并且要掌握资产采购、登记、调剂、处置等事项,同时要负责仓内各项资产的动态管理,全程跟进各调配流程推进等,因此必须有经验丰富的专业机构和专人进行管理运营。  

  公物仓“入口”难打通,“出口”难打开。由于资产管理的传统思维影响,各单位对公物仓的理解还有一定偏差,短期内不会将本单位的闲置资产主动纳入到公物仓中去管理,这就导致公物仓进行统一管理的资产相对较少。同时,有资产需求的单位也习惯于通过购置来满足需求,缺乏优先从公物仓调剂资产的意识。因此,公物仓还无法在一定时间内形成持续性的规模化管理。

  推进公物仓建设的建议

  理清职责,明确分工,开展顶层设计。加强同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参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由财政厅负责制定公物仓相关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管理局负责制定公物仓的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接受财政厅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在借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和其他省市公物仓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共同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公物仓建设的顶层设计。

  进行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共享。按照国管局“一体两翼”发展战略,充分运用信息化建设这一手段,建立“云上公物仓”信息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共同管理。以该系统为基础,连接财政厅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摸清各单位资产底数,通过实地调研了解掌握资产使用情况,鼓励各单位将闲置资产录入信息平台,放入实体公物仓统一管理;打通财政厅的预算一体化系统,掌握各单位资产配置预算情况,让各单位优先从公物仓中调剂使用;与政府采购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等进行连接,真实、完整、动态反应公物仓资产在购置、入库、仓储、出库、处置、监管等各个环节的真实情况。各单位可根据信息平台了解公物仓资产情况,选择适合本单位的资产,并在线上完成调剂流程,线下送货上门,提高公物仓资产的利用效率。

  合理选择建仓方式,降低仓储难度。位置适宜的仓储地址是充分发挥公物仓职能的重要条件,建立一个集中统一的公物仓就要兼顾到各方面。目前各单位呈大聚集小分散的形态,公物仓在建设时要充分考虑到各单位的使用效率,本着交通便利、运转高效、节俭开支的原则,按照既能满足公物仓办公和仓储需要,又能最大限度发挥公物仓职能的标准,统筹分析,科学甄选地址,不能影响到后勤服务保障的质量。可以按片区进行归集,在各集中片区建立公物仓,便于集中保管不便移动或拆装、体型较大、对存放有特殊要求的资产,降低运输成本。当然,也可以将各单位自身现有的库房建为仓点,利用“云上公物仓”将各个仓点进行虚拟连接,有需要时通过信息共享平台进行调剂,在节约办公用房的同时节约人员成本。

  制定调剂制度,激活资产生命力。通过制定资产调剂制度明确调剂要求、哪些可以调剂、怎么调剂、调剂后如何管理等内容,用调剂实现资产的共享共用,盘活闲置和未充分使用的资产,使可共享的资产不再重新购置,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的同时,逐渐平衡各单位资产配置情况。

  创新运作模式,丰富公物仓资产。公物仓运行模式可以按照集中管理、按需配置、合理调配原则,由使用单位按照资产需求及资产配置标准提出资产配置申请,有关部门结合仓内资产存量优先调配。若仓内资产能够满足使用需求,则调配给使用单位使用;若仓内资产不能满足使用需求,则可由使用单位提出采购申请,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进行购置,使用完毕后可纳入公物仓管理,丰富仓内资产。

  简化运作流程,实现高效运转。要让公物仓高效有序运转,就要有简洁快速的运转流程,特别是入库和出库两个环节,分别针对资产调入单位和资产调出使用单位。若程序过于复杂,时间、人力等成本大于新购置成本时,会影响各单位积极性。所以在公物仓管理中,要根据实际情况简化整合各流程,取消不必要的工作环节,开展线上一站式办理。

  规范资产管理,提高综合效益。仓内资产实行统一入口、分类保管、定期查验维护、及时处置的管理模式。严把资产入仓关,严格把关各单位拟调入公物仓的资产,分类归集,经过维修尚有利用价值的资产,需由原单位负责维修保养后纳入公物仓;对达到报废年限,或因技术原因不能安全有效使用、无维修价值的资产,则按照财政部门相关要求进行统一报废处理,不纳入公物仓管理;闲置通用资产,以及使用频率不高、可共享共用的大型专用资产纳入公物仓统一管理。对于调入公物仓的资产可以按照资产的类别、用途、维护保养方式等进行分类分区保管。建立资产清查维护及处置机制,定期对公物仓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因调剂使用次数较多已损坏但仍具有较大使用价值的资产,及时维修保养,最大程度发挥资产的使用价值;对已失去使用价值的资产,可以采用调剂、捐赠、转让、置换、报废等方式,及时处置。资产处置优先选择捐赠,无法捐赠的,可通过拍卖、报废等其他方式处置。通过以上方式,加强公物仓内的资产管理,以保证仓内资产完好、性能稳定和使用安全,确保为使用单位提供的资产具有较高的使用价值。这不仅可以优化资源配置,还可以通过科学的仓储管理,避免因维护保养不力、长期闲置等原因造成的资产贬值,达到资产保值增值目的。

  探索购买社会服务。建设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综合性较强,一方面对仓储安全建设有较严要求,另一方面对工作人员专业水平要求较高。在推进公物仓制度时,可以探索购买社会服务,实现公物仓的高效利用。

  

  (本文获“新时代机关事务行业建设”主题征文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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