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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3-13 14:11 来源: 浏览次数:

  按照市委部署,2019年7月9日至9月1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10月2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机关事务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市机关事务局党组坚决拥护、坚决服从、坚决执行。党组书记坚决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动把自己摆进去,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推动整改落实,把历史问题当作现实问题来抓,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罢休。10月25日上午,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局党组马上召开专题党组会进行研究,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深刻领会巡察精神实质,局党组及其成员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反思,逐一认领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巡察组对局党组反馈的意见上来,不断强化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巡察整改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规定的时间节点落到实处。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来抓,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推动整改落实。根据巡察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经充分准备,12月5日下午,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根据认领的任务深入剖析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巩固巡察整改措施及长效机制。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晓东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局党组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一梳理分析,逐一制定确实可行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制定《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分解表》,将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问题梳理成34个整改任务,对应提出127条整改措施,逐条明确责任领导、承办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事项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

  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局党组书记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既负责全面工作,又直接承担具体整改任务,始终坚持亲自过问、亲自把关、亲自推进;各党组成员带头抓、带头改,多次听取分管处室(单位)落实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各责任处室(单位)积极行动,根据明确的任务书、时间表进一步细化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整改。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汇报,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开展、推进等进行深入研究,坚持边巡察边整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对重点问题跟踪督办,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

  截至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6方面3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3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集体约谈3次38人次,工作提示约谈22人次;收回相关费用26765元;制定或修订规章制度30项。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推进机关事务管理改革创新发展不够深入”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新发展理念,召开全市推进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专题座谈会和工作务虚会,传达学习国家、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机关事务改革创新发展的先进理念。二是加强调查研究,班子成员分别到各县(市、区)及基层单位开展工作调研,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和全市推进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专题座谈会,积极探索谋划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方法、新途径。三是进一步梳理部门间办事事项,明确办事指南、流程图及办事时限,由“81890”机关事务服务平台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共梳理部门间“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22项,“掌办率”100%,零跑率95.4%,即办率80%。四是完成“台州智慧后勤”综合应用系统一期建设,维修申报、装修改造、宣传布展等事务申请和机关服务项目实现线上试运行。目前,后两项工作走在全省、全市前列。

  2.针对“推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绿色发展不力”问题。一是做好“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认证工作,按照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要求,2019年完成50%,2020年全部完成。截至2019年12月16日,已完成台州市、椒江、黄岩、温岭、天台、三门行政中心等6家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认证,其中天台县行政中心数据中心以电信局托管形式完成认证。二是市行政中心争取创建“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市行政中心已列入浙江省6家2019-2020年国家“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创建名单,进入验收准备阶段。三是建成市行政中心能耗监控平台和中水利用系统。平台每15分钟传输一次实时数据,目前已接入市行政中心水计量点21个,电计量点205个,可节约能源消耗15%左右。四是推进各县(市、区)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市党政机关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组议事不够规范”问题。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学习“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规定。二是修订完善《局党组工作规则》和《局工作规范》,增加《局“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区分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列入党组会议题,规定30万以上新增项目或50万以上延续项目,均需经过党组会研究决策。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需党组会研究决策的事项,特别是“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都事先征集议题、印发材料,做到不事先充分酝酿不决策,不广泛征求意见不决策,不经过集体研究不决策,确保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

  2.针对“党组决策有时存在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现象”问题。一是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党组应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策;严明决策纪律,建立督查、评估和反馈机制,确保决策落实,明确对因违反决策程序或者决策失误、决策执行不力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情况予以责任追究。二是局党组将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党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把好选人用人关。

  3.针对“党组民主生活会不严肃”问题。一是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提前制定会议方案、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认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实事求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开诚布公、红脸出汗、不走过场;会后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做好督办落实。二是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班子成员之间多次开展谈心谈话,放下思想包袱,在相互批评过程中真正做到讲真理不讲面子,讲原则不讲关系,讲党性不讲私情,做到相互批评有辣味,杜绝出现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三是主题教育期间,向各单位发放书面征求意见表200多份,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开展谈心交流,征求意见和建议,共收到回复函8份。经过归纳和整理,对局班子的建议和意见有7条,主要涉及全省系统资源共享,加强顶层设计,加强政策和业务培训指导,加强调研、丰富活动等方面,制定落实整改措施15条。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一)关于“政治理论武装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主题教育活动方案和制订的工作示意图,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检视、边整改。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召开专题学习会,党组成员分别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谈学习体会,局属各党支部分别组织了学习讨论活动,并通过多形式的学习交流,掀起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二是修订《局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教育培训工作。建设党建文化长廊,印发《局直属机关党委2019年度“蓝本学习法”学习计划的通知》,规范学习时间、内容、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三是加强日常的考核督查,对未按学习实施方案落实的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提示约谈,责令支部重新补学相关内容。

  2.针对“开展主题教育不深入”问题。一是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专题学习、“专题研讨+集中自学”“专题辅导报告+集中自学”组学模式等,开展了三个不同专题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主题党日活动,举办全市系统“匠心、奉献、筑梦”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联欢晚会,举行身边的榜样交流会,统筹学和做、贯通研和学。二是深入开展“提升执行力、争当主人翁”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各支部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等学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邀请市主题教育讲师团讲师为全局党员干部授课,开展向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张新建同志学习活动,举办“不忘初心跟党走 牢记使命强执行”知识竞赛等;并责令相关党支部做好补学工作。三是加强督促检查,落实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制度,定期参加分管局属单位党支部的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和日常教育。

  3.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问题。一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补学《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局领导围绕机关党建工作作中心发言。二是修订完善《局党组工作规则》《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理论中心组的学习程序要求,每次集中学习前由办公室提前将学习内容通知各党组成员,并安排一人或以上作中心发言。三是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中心组学习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设立学习秘书,负责学习活动的具体安排落实,做好资料发放、学习保障工作,2019年共组织中心组学习8次。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一是加强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日常工作议程。二是明确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加强工作统一领导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做好有关问题的处置,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与中心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召开党组会,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进行社会舆情综合分析,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社会舆情综合分析,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会2次。

  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学习市委关于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增强责任意识。二是修订《局党组工作规则》,制定局意识形态工作实施办法及细则,明确党组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党组分管领导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单位(处室)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三是建立网信领导小组和网络舆情处置应急小组,修订《局信息及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积极宣传网络正能量,壮大主流声音。

  3.针对“舆论宣传引导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及时更新、增强信息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实用性,围绕公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完善网站栏目和服务,及时发布国家、省、市关于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新闻和政策,做好政策解读。2019年,局门户网站发布更新原创信息364条,发布各类通知公告24条,微信公众号发送推文42次205条。二是组织参与“传承•创新”全国机关事务系统弘扬工匠精神微视频展演活动,共报送16个微视频作品,7个微视频作品进入评选投票;在市行政中心主要公共场所增加6个电子显示屏,加大消防安全、节能、垃圾分类等知识的宣传力度。三是加强监督考核,把“台州后勤网”和微信公众号栏目内容更新责任分解到相关处室(单位),明确更新时限及要求,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进一步压实责任。四是加强网络应对能力培训,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微信工作群群主负责制,明确局新闻发言人,组织参加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安全和政府网站考核普查等方面的培训6次,提升舆情应对能力。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一)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擅自设置内设机构”问题。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就擅自设置内设机构、违规任用干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等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二是组织局党组成员学习《台州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台州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等内容,进一步加深对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认识,坚决做到严格规范、把牢环节。三是取消“幼教办”“车保办”“内审办”“财务办”“临海留守办”等相关内设机构。

  2.针对“违规任用干部”问题。一是加强选人用人制度宣传学习。在局党组会、机关学习会、支部学习会分层次开展干部人事管理、党建工作等业务学习,做到入脑入心入行。二是修订《局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对局管干部选拔任用的任职条件、选任程序等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三是纠正资产管理处处长助理、市级机关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两名干部任用问题。

  3.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规范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落实“凡提四必”,把好“五关”并突出政治标准。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一步规范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干部选任程序,严格干部提拔任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三是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在人事任免过程中主动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汇报进展情况,充分听取纪检监察组意见,避免出现用人违规违纪现象。

  (二)关于“机关党建工作边缘化”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机关党建不够重视”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一年两次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召开党组会专题听取机关党建情况汇报,筹划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贯彻落实《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精神,落实“一岗双责”,明确一把手、班子成员的党建责任,制定《局直属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要点》,明确职责要求和工作规范,落实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的具体任务和责任清单,不断完善机关党委监督、支部书记负总责、基层党支部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机制。三是重视党建工作,由一名四级调研员任机关党委副书记,配备党务专职工作人员2名,下步将大力选拔业务能力强、年轻有担当的人员担任专职副书记,强化党务工作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制。

  2.针对“支部工作弱化虚化”问题。一是加强机关党委领导,多途径提升兼职党务干部能力和工作积极性,召开机关党委会,认真查摆分析当前局属各党支部工作弱化虚化等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深刻检讨和自我批评,对各支部书记进行集体工作提示约谈,要求进一步加强支部党建规范化工作。二是加强支部管理,进一步落实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与完善党支部工作手册,建立党支部书记季例会制度,定期研究部署支部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健全支部工作台账,落实专人负责台账整理工作,要求局属各党支部书记定期汇报支部工作进展情况,并向所在支部党员公开支部台账。四是加强工作督查,在每季的支部书记例会上,开展各支部互检,按要求每月在台州红云上录入各支部党建活动的开展情况,形成党支部工作规范化长效机制。

  3.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一是由局机关党委牵头于2019年9月开设党费专户,局属各党支部党费由专人收缴后上交至党费专户,由计财处负责管理,对党费的支出由机关党委提出意见按规定报批,做到账目规范清晰。二是组织学习传达《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直机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通知》,制定《局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有关规定》,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局机关党委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在局属各党支部查阅党费收缴支出有关台账,抽查党费证填写登记情况。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一)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公务接待有时超标准”问题。一是针对因经办人员对来宾的级别把握错误,造成超标准接待145元的问题,由分管领导对经办人员进行工作提示约谈,要求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36条办法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认真仔细审核来宾规格和人数。二是修订完善《局会议活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审批手续,组织学习公务接待有关规定,重申接待纪律,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严格控制陪同人员,严格审查财务报销票据。三是加强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三公”经费支出的检查,对局属单位财务进行抽检和日常互检,确保财务工作不出纰漏。

  2.针对“违规发放补贴”问题。一是修订《局内部控制手册》,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津补贴发放有关规定并要求严格执行。组织计财处、车管处、车保中心等相关处室(单位)人员开展财政纪律财务制度学习,加强财务制度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二是针对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发放的驾驶员安全补贴问题,2018年4月接到财政通知后,马上停止发放补贴;由局分管领导对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提示约谈;收回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发放的安全补贴上缴财政国库;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就违规发放补贴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对局属单位财务进行抽检和日常互检,确保财务工作不出纰漏。

  3.针对“领导干部搞特权享受福利”问题。一是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就存在的领导干部搞特权享受福利现象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生活待遇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报销制度;严格执行工会、年休假等制度,制定《局工会经费收支使用若干条款解析》,领导干部带头严格执行。三是已于2019年11月收回相关福利费用,上缴财政国库。

  (二)关于“机关作风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履责担当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坚决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务大局,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履职尽责不松懈。开展班子成员间的谈心谈话,加强沟通,增强班子凝聚力,提升履责担当意识。二是深入开展“提升执行力,争当主人翁”主题实践活动,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征求意见暨推进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座谈会,要求在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干部中强化担当责任意识。三是完善干部激励培养机制,建立完善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在工作中,坚持实干担当导向,把业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敢担当、有作为的优秀干部用到重要岗位,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四是对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落实专人负责,列出工作清单,对照检查,挂图作战,实施清单式目标管理。

  2.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问题。一是加强“四风”问题的警示教育,组织局中层以上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对全局党员进行廉政党课教育,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和局属各单位职工代表观看警示教育片,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认识。二是完成枫南小区居家服务照料中心设施设备的检修修复工作,并定期安排维护,同时与台州市居家养老呼叫平台(967890)协商沟通,做好老人24小时呼叫的响应衔接工作。2019年共接听老人咨询电话253次,主动关怀电话2157次,免费提供上门修理6次,提供家政服务40多次,组织开展各项活动4次,帮助老人解决生活需求及提供心理疏导、加强精神慰藉。三是针对车辆保障不及时问题,在局党组会、局务会、车保中心会议上进行通报,时任分管局领导、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会上作深刻检讨。在车保中心建立全天候应急值班制度,设立应急值班室,要求全体驾驶员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并提供一个备用号码。印制《市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标准化手册》,开展驾驶员规范化标准化服务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

  3.针对“践行‘五心’‘妈妈式’服务理念不到位,落实高质量的后勤服务保障不够有力”问题。一是深入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提升执行力,争当主人翁”主题实践活动,将“五心”“妈妈式”服务理念入心入脑,“81890”服务平台、智慧后勤建设、机关服务和办实事工作得到省、市有关领导的批示肯定。二是开展好“三服务”工作,制定《局关于开展“服务机关 服务基层 服务群众”活动实施方案》,办好机关服务十件实事;主动听取基层情况汇报,积极帮助解决编外用工待遇低、招工难,员工思想波动大、事业单位改制工作难等问题,扎实推进“五心”“妈妈式”服务。三是修订2019年度《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方案》,对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每季度进行定期督查,对照时间节点,确保各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四是物业中心加强人防和技防投入,增设特岗安保人员,加强安保人员的教育培训,增设人脸识别系统,实施24小时动态管理。五是出台《台州市行政中心区域停车管理制度(试行)》,根据实际情况边试行边逐步调整,使停车更趋合理规范,力求机关和社会相对满意;启用市行政中心地下停车场,委托台州智能停车公司实行市行政中心区域停车智能化规范化管理,开展会议停车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印制停车指南3000份;加强安保人员文明执勤教育,开展经常性岗位业务培训,自巡察反馈以来已针对警队广场管理人员和停车公司管理人员开展了3次集中文明执勤培训工作,规范文明执勤制度,加强执勤用语和工作制度落实。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一)关于“纪律教育提醒不经常”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警示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一是加强警示教育,在重要节假日通过发送廉政信息、发放警示教育资料等形式,定期不定期提醒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相关要求。建成局清廉后勤长廊,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定期组织参观学习,加强廉政文化教育。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召开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对标党章、《准则》和《条例》内容,聚焦“十八个是否”,反思查摆问题、深入开展自我批评。局属各党支部也分别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发放对照检查表,开展检视对照,吸取教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三是加大以案说法力度,及时组织传达市纪委等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等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组织观看《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等案例警示片,利用身边人和事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吸取各类反面典型案例的深刻教训,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经常性组织开展作风效能检查,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作风效能集中检查4次,未发现局干部职工有违纪现象。局机关效能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机关干部遵守上班纪律、工作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2.针对“执行廉政约谈制度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落实好《台州市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廉政约谈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做到落实主体责任定期谈、新提拔干部任前谈、重要假日节前谈、重大事项事前谈,增强谈话的严肃性。二是加强约谈的针对性,由局机关党委制作专用谈话记录本发放给每个班子成员,要求谈话内容避免千篇一律、流于形式,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和任务要及时进行警示、提醒,预防在前,使干部职工不犯或少犯错误。三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要求约谈人认真做好谈话记录,机关党委做好廉政约谈档案整理、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每月月底汇总一次本月班子成员的谈话记录留档并报送纪检组,2019年共约谈60人次。

  (二)关于“监督执纪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领导干部违规兼职清理不力”问题。一是传达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兼职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梳理在职退休干部兼职情况,共清理违规兼职干部10名。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转发中组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等兼职政策文件。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兼职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对发现的违规兼职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坚决予以清理,对确因工作需要兼职的,严格执行兼职审批程序。

  2.针对“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不到位”问题。一是完善管理制度,按照市委要求制定《局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制度》,重点从因私出国(境)证件的管理、因私出国(境)审批、有关纪律要求等三方面予以细化明确。二是对前期已出国(境)的人员补齐登记备案手续,对今后需出国(境)人员加强审批。严格按照登记备案人员范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干部个人信息报备工作进行一次梳理和完善。三是规范证件管理,对干部出国(境)证件实行全部集中保管,局机关人员(含编外人员)、局属单位科级领导和离退休处级领导干部由局人事教育处统一集中保管,局属单位其他人员(含编外人员)分别由各单位落实专人统一集中保管。下一步结合局工作规范集中学习活动,加强全局干部职工,重点是证件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

  3.针对“执纪不严”问题。一是提高纪律规矩意识,修订《局人事管理制度》,组织局属各党支部加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的学习,召开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加强机关党委工作人员的执纪水平,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轮训,选派机关党委委员参加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对违纪违法行为,敢于较真碰硬,敢于追责问责,做到依法依规处理。二是督促局属各单位加强日常教育、严格监督管理。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和有关情况,有针对性、有重点加强职工8小时以外的生活情况了解,及时发现问题,做好帮扶工作。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尤其是员工教育管理,对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工作提示约谈,责令相关单位以此为鉴,加强队伍建设,尤其是员工教育管理。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一)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召开局党组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局党组成员向党组书记汇报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下阶段工作措施,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传导压力,确保责任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2.针对“‘一岗双责’虚化”问题。一是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报告“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制度,要求分管领导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等工作情况,并将结果专题向局党组书记汇报。二是在机关党委会上,重申“一岗双责”的有关要求,并要求各党支部严格落实相关制度,传达落实会议精神,做好会议记录。三是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在局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权重,并要求机关各处室、下属单位要传达贯彻好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制定相应的落实措施。

  3.针对“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够强”问题。一是修订《局工作规范》,增加《局“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范围、决策程序、决策执行等一一进行明确;区分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列入党组会议题。二是加强沟通协调,要求“三重一大”事项上党组会研究决策前,必须提前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备查,并充分听取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和建议。每次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都以书面通知或电话告知等形式邀请纪检组参加指导。三是做好落实反馈,局机关党委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出的监督要求建立责任清单、落实清单,规定时间节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关于“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食堂物资采购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局大宗农副产品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细化采购品种和分类,规范采购流程,让采购更具可操作性。二是加强采购监管,局采购办和事前办人员参照椒江区发改局定期发布的《农副产品零售价格监测报表》和《市场价格快报》,与同期供应商提供的同类货品进行比较,并不定期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到市场对使用量较大的同类同规格产品进行价格采集,加强价格监管。三是加强验收监管,修订《食堂验收制度》,对食堂验收人员实行轮流工作制,采取双人共同验收,加强验收质量监管。制定参与验收管理人员安排表,落实每日管理人员参与食堂验收工作,分管领导重点做好采购人员职责落实和管理工作,细化实化验收工作,提高食材采购质量,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四是要求财务人员严格票据审核,如签字资料程序等不齐全不规范的,拒绝报销;对临时采购报价目录外品种,需两人以上共同采购,并附书面说明。

  2.针对“房产处置管理有漏洞”问题。一是成立市属国有资产集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台市委办发电〔2019〕4号),目前部分公有住房拟处置方案已基本确定,待市政府研究决定后组织实施。二是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在临海的房产均已移交临海市政府,我局将积极协助市建设局开展相关工作。涉及借用的已全部清退完毕。对分管局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了工作提示约谈。三是查清9处门面房房租未收取原因,协助临海市有关接收单位开展相关工作。2017年,9处房产均已按照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7〕5号)的要求移交临海市政府。四是出台《台州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台州市市级机关公物仓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并进行政策解读,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的统一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3.针对“公款竞争性存放未落实”问题。一是2019年4月,资金已经按规定进行公款竞争性存放,局分管领导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工作提示约谈。二是严格落实公款竞争性存放有关规定,对所有账户存款开展全面核查,符合应开展竞争性存放的存款已经做到应存尽存。三是修订《局内部控制手册》和《财务管理制度》,要求相关下属单位财务对此问题作出说明,组织财务人员开展财经纪律再学习,进一步强调根据财政要求将公款及时进行公款竞争性存放,做到应存尽存。四是加强监督管理,每季度组织开展自查抽查,确保财务工作不出纰漏。

  下一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推动整改落实。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紧紧抓住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提高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一件不落下、件件有成效,在机关事务管理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是坚持常抓不懈,进一步压实整改任务。对尚未完成全部整改的问题,重点进行跟踪督查,每周督办整改进度,督促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按照既定目标持续推进,成功落地。对已形成的机制“再坚持”,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重点实行“回头看”督查,对整改后发现的新问题“再深挖”,对整改效果不彻底的问题“再整改”,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三是加强建章立制,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订制度、学制度、守规矩”学习月活动,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组织实施“素质与能力提升工程”,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6-88511669;邮寄地址: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大楼3楼;邮编:318000;电子邮箱:tz8851101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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