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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局强化办公用房管理有效压减政府一般性支出
发布日期:2019-08-21 10:46 来源: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必然要求,也是压减政府一般性支出的重要举措。三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优化办公用房资源配置,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的总体原则,理顺机制、勇于创新、深化改革,切实推进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着力提升办公用房的使用效益。

    一、建章立制,确保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有章可循。该县全面梳理已有涉及办公用房管理的政策文件,进一步细化标准及有关规定。按照2019年出台的《浙江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台州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要求,修订完善了《三门县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对办公用房权属登记、新建改建、调配使用、维修改造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对接发改、财政等职能部门,推动出台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资金申请审批有关程序》,逐步形成了统一权属、统一维修改造、统一调配、统一建设“四统一”管理模式。

    二、积极探索,持续推进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一是统一权属。为实现权属登记全覆盖,该县制定办公用房清查和权属登记工作方案,全面摸清权属两证缺失、权属归属不清的办公用房底数,借助县聘法律顾问力量开展决策咨询,为建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数据库和权属登记提供依据。通过权属登记,推进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有效避免了使用单位随意处置单位房产的现象。二是集中清理。持续有力地开展办公用房专项清理、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对超标办公用房通过“以大换小、人员调配、整合办公、局部工程隔断”等方式进行整改。2015年以来清查腾退超标办公用房14500平方米,清理范围从县直属机关到乡镇(街道)及其下属部门站所,确保清理无死角、整改不走样。三是统筹调配。针对办公用房存量不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加、无法新建办公用房等问题,该县采用破除单位界限、盘活现有资源的方式,科学调配各单位办公需求,如该县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腾空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的原林业大楼,作为县法院的业务用房,每年节约租金200余万元。为保障“最多跑一次”工作需求,对尚未实现集中办公的单位进行调整,如该县以健跳镇域部门站所办公用房整合为试点,整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健跳分局、县国土资源局健跳分局、县渔政站、县健跳镇水利站等单位,成立健跳镇政府第二办公区,解决乡镇部门站所分散、闲置突出、群众办事不便等问题。据统计,全县已统筹调剂使用办公用房22122平方米,确保了政府公共资源合理配置,资产效益优化。四是统一维修。该县对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统一受理、统一查勘、统一审批”,有效避免违规装修和豪华装修问题的发生。

    三、加强监管,加快推进办公用房信息化建设。利用办公用房智能图形管理系统,完善办公用房基础数据库,完成全县69家单位833间办公用房的动态管理。依托远程监管,办公用房是否超标、实际使用情况与信息管理平台录入情况是否一致、清理腾退的办公用房是否存在未经批准重新占用等情况都能在系统反应,为科学制定办公用房管理相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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